赫山区通报2起骗取国家专项补偿资金典型案例

来源:赫山区纪委监委 作者:赫山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06

近日,益阳市赫山区纪委监委对2起骗取国家专项补偿资金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赫山区泥江口镇原七里仑村村干部樊抗纯、方毅、李勃、蔡坤成等4人骗取征地补偿款案

2015年益娄高速征地拆迁期间,泥江口镇原七里仑村村委主任方毅和村委委员樊抗纯、李勃、蔡坤成(非党员)四人,利用他人名义虚报套取迁坟补偿款26800元,用于村委日常开支和支付蔡坤成患病补偿。2015年8月,樊抗纯帮助其公公谢某安违规领取益娄高速征地拆迁户头费25000元。2015年12月,方毅和樊抗纯商定,以樊抗纯丈夫的名义套取青苗补偿款20000元,用于支付在益娄高速征地拆迁工作中产生的伙食费和招待费。2019年4月,方毅、樊抗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蔡坤成被予以诫勉,对蔡坤成主动退缴的违纪所得上交区财政。

二、赫山区兰溪镇原百家塅村村干部江方庆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案

2015年至2016年,江方庆在担任兰溪镇原百家塅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协助兰溪镇人民政府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摸底工作中,将自家鸡鸭棚及已被征地拆迁的猪圈作为关停拆除畜禽栏舍上报,骗取财政补偿金25520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8年12月,江方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规所得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