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通报3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典型案例

来源:大通湖区纪委 作者:大通湖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5-14

近日,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工委通报了3起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典型案例。

1、时任大通湖区原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局房产管理处主任胡舟乱作为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底,胡舟分3次违规为他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造成国家税收流失,胡舟负直接责任。2014年1月至7月,胡舟违规为他人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书,造成他人财产重大损失,胡舟负直接责任。2019年5月,益阳市纪委监委给予胡舟开除党籍处分,并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时任大通湖区原建设交通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彭世钦工作失职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胡舟违规为他人办理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房屋他项权利证书,造成国家税收流失,造成他人财产重大损失,彭世钦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5月大通湖区纪委给予彭世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通湖区原建设交通环保局政务窗口办事员刘亮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胡舟违规为他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房屋他项权利证书,造成国家税收流失,造成他人财产重大损失,刘亮作为经办人,在发现手续不齐全等问题的情况下,经胡舟授意后,未坚持原则,不依法依规履行办证手续,给他人违规办理,工作失职失责。2019年5月大通湖区纪委给予刘亮党内严重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