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高新区纪工委通报了2其党员寻衅滋事的典型案件。
一是朝阳街道办事处明月村党员汤文明故意伤害案。2018年1月,汤文明与其弟汤年初因经济纠纷发生冲突。汤文明用棍子将其弟弟汤年初脑部打伤,导致汤年初颅内出血。汤文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2019年5月,朝阳街道党工委给予汤文明开除党籍处分。
二是谢林港镇云寨村党员彭添一寻衅滋事案。2014年3月30日中午,彭添一在益阳一酒店就餐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且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2019年5月,谢林港镇纪委给予彭添一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