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江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典型案例。
1.沅江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刘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查,2018年3月20日,刘峰作为沅江市司法局公车的直接驾驶人,在公务用车使用完毕后,未按照工作纪律,违规使用公车,其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2018年4月,刘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沅江市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兼乐漉线项目部司机聂秋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经查,2018年7月,聂秋违反工作纪律,在节假日未按程序审批,违规使用公车,被省纪委监委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发现,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0月,聂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