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通报3起教育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0-09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教育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沅江市东方少年军校原校长曹轩违规拆分贫困生助学金案。

曹轩在担任沅江市东方少年军校校长期间,安排将上级拨付的2017年秋季和2018年春季贫困生助学金6.4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除外)违规平均分配给该校4个班级64名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9月,曹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桃江县幼儿园园长贾海燕审核把关不严案。

2017年度和2018年春季,桃江县幼儿园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中,未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导致3户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幼儿家庭违规享受补助金共计2000元。贾海燕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9月,贾海燕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沅江市政通实验学校老师彭国强家教家养案。

2018年下学期,沅江市政通实验学校初三班主任彭国强组织8名学生在家中开设补习班,其中2名学生寄宿,违规收取费用共计10250元。2019年1月,彭国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