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江县纪委县监委对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桃江县浮邱山乡回龙湾村夹山口村民组组长安四清未及时上交群众合作医疗参保款问题。
2018年12月,安四清收到本村民组3户农户11人的合作医疗参保款共计2420元。按规定,参保款及参保人员信息须在当年度12月30日前录入系统,未达到参保率的村可延长至2019年2月28日。在村委已经为农户垫付合作医疗参保款并多次要求交账的情况下,安四清一直没有交账。直至2019年3月20日,安四清才将2420元合作医疗参保款交到回龙湾村委。2019年6月,安四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桃江县高桥镇石头坪村支书刘定基违规申请国家低保待遇问题。
2015年3月,刘定基通过隐瞒家庭成员固定工资收入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低保待遇,违法获取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共15个月的低保救助金共计1575元。此外,刘定基还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在组织审查期间,刘定基主动交代问题,退缴了违纪所得。2019年8月,刘定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