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通报两起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桃江县纪委县监委 作者:桃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2-09

近日,桃江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两起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典型案例。

1.桃江县沾溪镇农办主任兼农业综合服务站长周建新违规参股经营企业问题。

2011年7月,周建新与4名亲戚共同出资成立了桃江县沾溪园林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2017年至2018年,该合作社承建了沾溪镇公租房配套设施的绿化工程,获利10000元,其中,周建新获利5062元。2019年7月,周建新因违规参股经营企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5062元予以收缴。

2.桃江县水务局河道管理站工作人员李松江违规参股经营企业问题。

2017年,李松江违规入股砂石厂,和他人合伙运输砂石营利。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李松江入股的砂石厂违规经营近8个月。2018年12月,李松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