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通报1起违反扶贫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来源:安化县纪委县监委 作者:安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1-14

近日,安化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1起违反扶贫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县科工局驻梅城镇双江口村帮扶工作队在脱贫攻坚中思想认识不够,工作开展不实,落实职责不力,未按脱贫攻坚“一摘四不摘”要求开展工作,考勤弄虚作假,驻村帮扶职责履行不到位,另虚报出差补助10640元。对此,县科工局驻梅城镇双江口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龚敏应承担直接责任,县科工局分管驻村帮扶的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慧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同时,梅城镇扶贫站存在对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请销假制度等问题。对此,梅城镇扶贫站站长李武应承担直接责任,梅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政法委员龚坚强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龚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武受到诫勉谈话、龚坚强受到批评教育的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