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第一职责,严肃查处了一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失职失责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赫山区兰溪镇新沙村治安主任、民兵营长冷书阶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1月29日,赫山区兰溪镇纪委收到反映该镇新沙村存在未摸排上报武汉返乡人员的举报信息。经查,兰溪镇新沙村治安主任、民兵营长冷书阶女儿冷某娟、女婿钟某、外孙钟某坤3人常住武汉,于1月19日离开武汉到长沙,21日从长沙回到赫山区兰溪镇新沙村,下午5时,当村支两委询问冷书阶家里是否有武汉返乡人员时,冷书阶谎报其女儿、女婿一家系从河南郑州经长沙回益阳。此外,冷书阶与从武汉返乡的女儿女婿一家团聚接触之后,没有主动居家隔离,而是照常参加村里的疫情防控工作。冷书阶瞒报家属从武汉返乡的信息,严重违反了疫情防控工作纪律。1月31日,冷书阶受到停职处理及党纪立案审查。
2、安化县田庄乡人社服务中心主任罗祖松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经查,罗祖松作为该乡龙门新村的驻村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不服从组织安排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违反工作纪律,拒不参加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多次通知并督促的情况下仍不服从工作调度,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经安化县纪委县监委同意,田庄乡纪委决定对罗祖松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化县龙塘乡卫生院院长胡宪辉等人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经查,龙塘乡沙田溪村卫生室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认识不到位、作风不实,虚假填报部分武汉返乡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应付督查检查,违反工作纪律。经安化县纪委县监委研究,给予龙塘乡卫生院院长、乡公卫办主任、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宪辉政务警告处分;对龙塘乡人大主席、沙田溪村联村领导王俊青和龙塘乡公卫办副主任黄标进行诫勉谈话;对龙塘乡党委、政府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4、沅江市泗湖山镇南竹脑村村委委员周共华、党支部书记刘乐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经查,泗湖山镇南竹脑村村委委员周共华在负责该村十三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对湖北(武汉)返沅回村人员的摸排和登记存在工作不实,出现漏报和迟报。1月31日,沅江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周共华予以立案调查,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刘乐安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5、沅江市阳罗洲镇七子浃村(支)两委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经查,阳罗洲镇七子浃村在疫情防控值班人员安排上不合理,每班仅安排了一人值守,存在制度漏洞,导致出现了一定时间段村部无人值守的情况。1月31日,沅江市纪委监委决定对阳罗洲镇七子浃村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迅速作出整改。
6、沅江市委组织部干部刘毅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问题。经查,1月30日,沅江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刘毅在传达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通知时,通过微信群下发会议通知,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相关单位未及时收到通知参加会议。1月31日,沅江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刘毅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以上6起典型问题,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态度不端正、作风不实等问题。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引以为戒,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防控责任,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整改;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