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部分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进行通报(三)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2-23

2月22日,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部分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中共益阳市委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在2月6日17时前恢复交通公路通行,乡村物理阻断隔离一律拆除,严禁阻路、断路、挖路,阻碍交通正常秩序。2月21日督查发现,南县经开区新张村,南洲镇八方村(合村后为班嘴村)、南洲村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益疫防办电〔2020〕34号)文件的要求,仍然采取用竹条板硬性堵路,造成交通封闭,影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经研究决定,对南县经开区、南洲镇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的问题在全市进行通报,并责令立即整改。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迅速整改,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保通保畅工作确保人员车辆正常通行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要求,认真做好交通保通保畅工作,不得采取封城、封镇、封村等措施,不得阻断交通。当前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市“一盘棋”,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坚持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不误”,严守“六个一律”问责要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整体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