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对资阳区新増一例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责任倒查情况

来源: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0-03-04

近日,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对资阳区新増一例确诊新冠肺炎病例责任倒查情况。

经查,1月20日,武汉返益人员李某某(确诊患者大女儿)一家三口开车从武汉返回沅江市南大膳镇家中。1月22日,李某某入住资阳区长春经开区妹妹家照顾父母。直到2月2日,李某某母亲因流涕发热,送医院住院后,资阳区长春经开区、马良社区才掌握李某某系武汉返益人员的情况,开始对李某某等人进行居家隔离监测。摸排工作不到位、情况掌握不及时。

居家隔离期间,2月10日,李某某和妹妹打车到医院接母亲出院;2月11日,李某某妹妹外出购物,李某某由丈夫接回沅江市南大膳镇;2月13日,李某某妹妹送母亲至医院住院隔离治疗;2月23日,李某某由丈夫开车从沅江市南大膳镇送至医院照顾母亲;2月25日,李某某妹夫两次外出取快递。李某某及其妹妹、妹夫都属于居家隔离和重点管控人员,长春经开区、马良社区对李某某等人未进行严格管控,隔离措施落实不到位。

2月2日和2月13日,李某某母亲因发热两次被送到医院隔离治疗,李某某妹妹于2月16日因高度疑似新冠肺炎被送至医院隔离治疗,李某某父亲于2月25日入医院隔离治疗,28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资阳区疫情防控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对患者家有武汉暴露史人员、一家人又多人多次发热住院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流行病学调查不够深入细致,没有认真分析一家人相继发热的内在关联原因并尽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在1月28日沅江市南大膳镇摸排管控的名单中,只有李某某丈夫的情况,而没有李某某和儿子的情况,直到2月11日,才对李某某和儿子进行了登记。造成李某某儿子在南大膳镇居住多日而未采取相关管控措施,且未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资阳区有关部门。

在李某某父亲、母亲、妹妹发热就医过程中,相关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采取的防范措施不够到位,导致29名医护人员被医学隔离。

经研究决定,对资阳区、沅江市及相关单位和联系资阳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市直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资阳区疾控中心、长春经开区、马良社区相关干部给予提醒谈话,对马良社区负责摸排管控工作的相关干部给予诫勉,对沅江市南大膳镇南大社区相关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平稳向好、但反弹风险依然较大的紧要关头,各区县(市)和各部门,特别是联系指导县区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工作的各项要求和省委、市委部署,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扎实推进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进一步压实各类主体特别是社区(村)、厂区、园区和医疗救护单位的防控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最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