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强化正面激励,现将2起经核查不实的信访举报问题通报如下:
一、关于澄清反映大码头街道临兴街社区党委委员黄训华违规占有直管公房的不实举报。
2019年10月,群众反映大码头街道临兴街社区党委委员黄训华违规占有两套直管公房、违规在17号地棚户区中分到两套公租房等问题。经查,黄训华从2002年起,承租了一套城区直管公房,黄训华之女谌莹从2011年起承租了一套城区直管公房。调查组从资阳区房管部门核实,黄训华、谌莹承租直管公房程序合理合法,手续齐全,在拆迁过程中分到两套公租房符合直管公房棚改政策相关要求。反映大码头街道临兴街社区党委委员黄训华违规占有直管公房的举报不实,区纪委监委予以澄清。
二、关于澄清反映长春镇东香村2016年至2017年低保指标未发放的不实举报。
2019年1月,群众反映长春镇东香村,2016年至2017年有78个低保指标未发放的问题。经查,自2014年起资阳区低保实行动态管控后,不存在低保指标分配的问题。2015年7月低保指标动态调整后东香村低保共81户;2016年7月动态调整后东香村低保共82户;2017年6月,东香村根据民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全村低保户进行了重新清理,清理后东香村低保共12户。东香村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定、公示、上报,符合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反映长春镇东香村2016年至2017年低保指标未发放的举报不实,区纪委监委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