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通报一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

来源:安化县纪委县监委 作者:安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6-02

为进一步严明优化营商环境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刘波亮违纪案件通报如下:

2018年,刘波亮在担任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为个人签单消费的酒水费用3488元买单,并收受该公司价值1300元的香烟。同时,刘波亮违反工作纪律,指使工作人员违规修改某保洁公司考核分数,致使县城管局多支付该公司卫生保洁费28330.54元。2020年5月,刘波亮被免去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职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在政商交往中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为全县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