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通报4起禁捕退捕工作落实不力执法不严问题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7-22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禁捕退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20年上半年,市纪委监委组织了专项督察,交办了一批问题线索。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南县原渔政站站长孙四海、原副站长匡国栋行政执法不力、执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2019年,南县渔政站立案查处的1起电捕鱼非法捕捞案未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涉嫌以罚代刑。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渔政部门仅立案查处禁渔区禁渔期电捕鱼非法捕捞案件两起,与实际情况相比,力度明显不够。渔政站还存在执法档案管理混乱、受理举报台帐不规范记录不齐全的情况。2020年7月,孙四海被政务立案调查,匡国栋被予以诫勉。

二、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陶乐农等识别渔民身份不准和行政执法不严的问题。

2020年5月,资阳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在处理群众举报曹某渔民身份信访问题时,未对曹某渔民身份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其渔民身份识别不准确,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区渔政站办理的6起禁渔区禁渔期电捕鱼的非法捕捞案件,均未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涉嫌以罚代刑。2020年7月,陶乐农和渔政站站长杨志勇被予以诫勉。

三、沅江市原渔政站副站长刘昭晖、黄秋阳、郭云凯行政执法不严的问题。

2020年1月至5月,沅江市原渔政站办理禁渔区禁渔期电捕鱼的非法捕捞案件13起,有6起案件未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涉嫌以罚代刑。2020年7月,刘昭晖、黄秋阳、郭云凯被予以诫勉。

四、桃江县修山镇副镇长张昀禁捕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

修山镇在2020年上半年对资江沿线非法捕捞行为巡查频率不够,未及时发现有关非法捕捞情况并予以打击。督查发现,2020年6月,修山镇资江修山段沿线河中仍有大量丝网、地笼,岸边有捕捞渔船停泊、晒网。2020年7月,张昀被谈话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