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来源:资阳区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7

近日,资阳区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1.资阳区长春镇黄箭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曹秋生违规开支KTV娱乐、烟酒、餐饮等各项招待费共计17450元问题。

2019年9月,长春镇黄箭村向上级部门申报了农村生活污水项目,黄箭村和香山村共同获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150万元。2020年4月至10月,黄箭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曹秋生在上述项目资金中违规开支KTV娱乐、烟酒、餐饮等各项招待费共计17450元。2021年4月30日,曹秋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17450元予以收缴,上交区财政。

2.资阳区张家塞乡祁青泵站机埠组长王怀武接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的问题。2016年12月至2019年期间,王怀武担任祁青电排机埠组长,利用其职务便利,违规为21户村民从祁青电排处私接电线,收取从受益村民送的现金4500元、精白沙香烟4条(价值360元)、黄芙蓉王香烟5条(价值1075元)共计5935元。2021年3月17日,王怀武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所得5935元予以收缴,上交区财政。

3.资阳区迎风桥镇卫生院院长宋建兵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的问题。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期间,宋建兵违规使用迎风桥镇卫生院的公务油卡加油9次共计花费2873.02元。其中,为私车加油7次,公车私用期间用公务油卡加油2次。2021年6月28日,宋建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2874元予以收缴,上交区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