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2

2021年“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赫山区三级调研员刘望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11年至2020年,刘望高在担任赫山区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赫山区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赫山区副处级干部、三级调研员期间,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共计12.72万元。同时,刘望高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刘望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二、资阳区迎风桥镇民政所原所长蔡前英违规为女儿操办婚宴并收受礼金的问题。2020年4月12日,蔡前英为其女儿操办婚宴时,通过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邀请亲戚朋友参加婚宴,违规收受亲戚以外19人所送红包礼金共计8000元。2020年4月,蔡前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桃江县牛田镇社会治安和应急办副主任胡众望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的问题。2021年2月3日(星期三),胡众望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当天下午上班期间被市纪委监委督查组发现。3月19日,胡众望被党纪立案审查。

四、沅江市草尾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匡寿溪、工会主席谭文辉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20年9月,匡寿溪、谭文辉率领沅江市草尾镇中心卫生院10名职工到赫山区参观学习,学习结束后在某酒店用餐,超标准消费1920元,谭文辉用公款支付。2021年6月10日,谭文辉被党纪立案审查,匡寿溪受到诫勉处理。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代表“党风”。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十严禁”纪律规定,坚决纠治“粽子中的腐败”、“舌尖上的腐败”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决不允许借端午节之机违反换届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持续用力、靶向整治,严肃查处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确保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