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6-24

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严肃作风,深化以案促改,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资阳区迎风桥镇民政所所长蔡前英违规操办女儿回门宴问题。

2020年4月12日,蔡前英违规为其女儿曹某操办回门宴,收受亲戚以外人员19人红包礼金共计8000元。2020年4月,蔡前英受到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的礼金被收缴。

二、赫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一级法官、审判员曹德钦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6年1月,曹德钦在担任沅江市同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诉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行政管理一案的主审法官期间,收受沅江市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股东聂纯昌所送购物卡4张以及高档香烟4条,折合人民币共计12000元。2020年2月,曹德钦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原副所长张跃华违规收受红包、礼品问题。

2013年至2018年期间,张跃华收受组织卖淫团伙犯罪人员蔡某所送的红包、香烟、土特产等礼品礼金(折价共计4000元),为其团伙成员案件处理等请托事项提供帮助。张跃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张跃华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